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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4、【第一百二十三章】不如笑归红尘去,共我飞花携满袖

叶晖听说上界的仙人弟子来到了此界,不仅给叶九思带来了一笔嫁妆,还想要为叶九思送嫁,一时间惊诧不已,却又有些为难。叶九思曾经是他们藏剑山庄的弟子,如今是藏剑山庄的长老,即便开山立派,也没有不认宗门的意思,更何况叶九思从小在藏剑山庄长大,于情于理,藏剑山庄都当得起娘家人的身份。但是看着剑宗弟子一个个喜气洋洋的,那一抬又一抬的嫁妆怕是十里都不止,叶晖纠结了几天,也释然了。

反正,不管怎样,最终都是藏剑山庄的人。

叶晖纠结没几天,就追着那个据说是大侄子的小娃娃上下打量去了。只见那小娃娃七八岁的模样,生得俊秀标致文雅异常,难得的是小小年纪就谈吐斯文,儒雅端方。叶晖偶尔看见长琴往琴边一坐,便觉得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气韵扑面而来,出尘高华。叶晖不知晓太子长琴曾经是仙人之身,也不知晓对方的心智年龄怕是当他祖爷爷都不止,他只是单纯觉得大哥不愧是大哥,连领养的孩子都如此不俗。

太子长琴在叶英一行人入海之前被安置在了岸上,和百里屠苏一起等待小爹娘的归来。没想到去的是四个人,回来的只剩下两个,还有一柄绝云凶剑。好在紫胤知晓长琴心魔未散,急忙将事情解释清楚,才免了好一番干戈。长琴虽然不悦小爹娘居然丢下自己走了,但是看在他们是为了救他而不得如此作为的份上,也就没有太过纠结于此事。他随着紫胤回了天墉城,用解封之术压制了煞气并将之转移,这才让屠苏摆脱了煞气缠身的烦恼。

太子长琴融合灵魂,虽然有魂珠手链可护他灵魂不散,但想要痊愈,还需要百多年的光景,且同样不得入轮回。正当太子长琴为之而烦恼时,曲流觞特意前来天墉城接走了长琴,长琴一问之下才知晓,他那个早已经飞升成仙的师兄居然下凡了,想要见他。

叶怀瑾下凡本是为了见叶九思和叶英一面的,但他来的不凑巧,竟是擦肩而过,憾而未逢,便只能见一见两人的“孩子”叶长琴了。只是知晓了长琴的过往,叶怀瑾也很是心疼,见其如今不入轮回,便寻了l山之木制成琴,亲手打磨为仙器,作为长琴的寄托,让他重新成为琴灵,如此便是不入轮回,也无甚大碍了。长琴被天道所厌弃,早已过惯了爹不疼娘不爱的生活,如今这一世给自己找了一对这么年轻的爹娘,却第一次尝到被许多人当做宝贝护在掌心里的感觉。

说实话,感觉其实不赖,他本来,就是那样一个温柔多情的仙。

叶怀瑾为长琴寻来了许多滋补灵魂的天材地宝,短短百年便将他的亏空补足,将他渡化为仙身。只是因为灵魂残缺到底不是一蹶而就的事情,长琴如今的魂力只能维持自己七八岁的面容,将来会随着魂珠手链的滋养而日渐长大,过些许年岁便能重回巅峰。

来到这个或许没有大千世界强大,但是更加丰富多彩也更加快意恩仇的世界,长琴也倍感兴趣。

谁知道刚刚见到自家小爹娘还没多久,就听说自家爹娘要结婚了……长琴整个人都傻了。他怎么都没想到自家小爹娘那老夫老妻的作态居然是还未成亲!倒不是说两人之间的相处有多亲昵甜蜜,只是长琴与他们相处的那五载岁月里,早已从两人身上看到时光沉淀之后的岁月静好之美,是以他从未想过两人尚未结为夫妻。乍一听闻这个消息,长琴还当大家在开玩笑,感情自家那木头似的爹爹也有这么风趣的时候,这是要重温新婚美好的回忆吗

等到发现此事并非空穴来风,子虚乌有,长琴顿时就不开心了。

他从亲儿子变成养子了啊!

长琴一不开心,性情里的阴暗面便渐渐冒了头,凑巧叶凡和叶蒙有空照顾他,两人都被耍得晕头转向。叶英看见儿子在欺负弟弟,顿时心生无奈之感,趁着长琴背地里偷笑的时候按住了他的脑袋,平静无波地道:“不许欺负你四叔五叔。”

长琴深谱识时务者为俊杰的道理,顿时乖巧一笑:“是,爹爹。”

叶凡和叶蒙:“……”诶小侄子有欺负我们吗

距离成亲也没几天日子了,叶怀瑾听闻苍梧山尚未有人开山立派,便当即带着弟子前往苍梧山,打算在那里安家落户。因着新娘新郎婚前不得见面的规矩,叶九思便也随着叶怀瑾一同去了苍梧山,那里倒是距离浩气盟较近。诸多弟子御剑而飞,到达苍梧山也不过是两三日的光景,叶怀瑾推平了山地,将带来的法器化作楼房屋舍,很快便修建起了一个宗门的雏形。只是在叶怀瑾请求叶九思担任宗主之位时,却被叶九思拒绝了。

“剑宗虽是由我创立,却并非由我发扬光大的,更何况我即将出嫁,占一先祖之名便也够了。”叶九思站在苍梧山巅,看着四下里忙得热火朝天的弟子,眼眸里是淡淡的惆怅和浅浅的怀念,“你如今身为仙界至尊,也不得任性妄为,摆脱了剑宗宗主的身份,才能让仙界诸多仙人信任你能力持公正,不偏不倚。择个时间,了断了因果吧,剑宗虽创自你我之手,却不能缘分久长,倘若让剑宗束缚了你的道,可就得不偿失了。”

“瑾也知晓这个道理,只是……”叶怀瑾白衣落拓,仿佛下一秒就要乘风而去,“只是……”

叶怀瑾释然一笑,眉眼温柔:“瑾终究学不会太上忘情啊。”

他知晓求仙问道之人不应该有太多的因果,也知晓一个门派的绵延在于传承而不是一个人的支撑,但说到底,他是个太过于温柔的人。叶怀瑾幼年时期尝遍了人情冷暖,亲眼目睹过父母的死亡,做过最卑微的乞儿,见过最无耻卑劣的俗人。但是世态万千的丑恶与困苦都不曾将他染成黑色,即便再怎么绝望的时刻他都想要活着,在那段他以为自己就定然是虫的岁月里,那个如刺猬般尖锐倔强的男孩藏着的是最柔软善良的心。

叶怀瑾还记得,记得那个临终前还殷殷教诲他莫要作恶的父亲,记得第一次从好心人手里接过馒头时动容的泪水,那些丑恶的,残忍的,不堪回首的过去在时光流年的冲刷中淡去,只留下那样明亮的记忆在回忆里兀自璀璨着。叶怀瑾不想忘记,即便被红尘缚了心,也不愿意忘情。

“倘若学不会太上忘情之道,便试着走有情道吧。”山顶风大,叶九思轻咳一声,慢慢道,“打算什么时候成家”

叶怀瑾耳根一红,有些局促地道:“这个……随缘吧。”

叶九思淡淡一笑,也不再多言其他。

时光是岁月的流水,一眨眼间,便到了将要出嫁的日子。剑宗的弟子纷纷换上了艾绿色的统一服饰,看上去宛如芝兰玉树,出尘挺拔。因着这次成亲可以说是结为夫妻也可说是结为道侣,是以在两派的商讨之后,成亲仪式也有了一定的修改。因山高水远,新郎前来迎接新娘的仪式被改为剑宗弟子送嫁,由藏剑山庄的弟子在西湖河畔相迎。“催妆”、“障车”以及“下婿”等仪式也被删减掉,这让叶怀瑾难免松了口气。

为了让新郎懂得珍惜新娘,是以有了“下婿”这样的仪式,由新娘家的姐妹手持棍子敲打新郎,也便是告诫他在新娘过门之后莫要欺负新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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